1、团体会员
在广东境内依法成立的流通服务业、及相关产业的各级(含省、市、县、镇)行业协会、商会、学会、研究会,外国和港澳台广东商会,以及赴外省投资的广东企业在当地依法成立的商会、协会,凡是承认商联会章程,自愿提出入会申请的,经批准均可成为本会会员。
2、单位会员
在广东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商品生产流通及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,凡是承认省商联会章程,自愿提出入会申请的,经批准均可成为本会会员。
3、个人会员
在本省依法从事理论研究,宣传教育、文化艺术、科技开发、企业经营、金融证券、中介服务、医疗保健、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,具有较高专业水平,在本地区、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业人士,凡是承认省商联会章程,自愿提出入会申请的,经批准均可成为本会会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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