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拍卖业协会是由本省拍卖企业、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,是跨部门、地方性、行业性、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。 1995 年经省民政厅批准正式成立,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。协会现有会员单位(含个人会员) 252 个、理事单位(含个人理事) 83 个、常务理事(含个人常务理事) 29 个。
协会在广东省经贸委的领导下,并接受广东省经贸委的委托,负责行业的有关管理工作。主要管理工作有:一是协助制定和实施全省拍卖行业发展规划,引导拍卖业务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;二是负责拍卖行业统计信息工作,定期收集、整理、汇总、报送拍卖企业的基本情况,为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情况、研究问题、制定政策提供依据;三是协助建立全省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核查和信用管理制度,每年度出具对拍卖企业的监督核查意见 ( 即对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》进行核查盖章 ),实现优胜劣汰机制,规范拍卖市场秩序。
协会在中拍协的指导下,开展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工作。并接受中拍协的委托,进行拍卖师年审的初审工作,开展拍卖从业人员培训及拍卖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。为规范行业管理,培养专业人才,促进我省拍卖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协会是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。“为会员服务、为行业服务、为政府服务”是协会工作的基本宗旨,在这一宗旨下,我们将积极发挥协会的六大功能:“信息功能、培训功能、维权功能、自律功能、协调功能、聚合功能”。
协会日常办事机构是秘书处,秘书处下设:办公室、拍卖师管理部、培训中心、理论信息部、政策协调部。 |